解振华:中国已初步进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
中新网卡托维兹12月8日电 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日至14日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7日由中国新闻社、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的“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主题边会上做了首场发言。他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在致辞中表示,讨论“气候变化传播和公众参与”这一主题对于促进各国国内气候行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很有意义。气候变化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是开展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条指出:“保障公众获取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拟订适当的对策”。
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是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一个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政府、企业、媒体、公众、社会团体和国际机构和组织作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需要团结携手,共同应对。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近年来,中国在提升公众意识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自2013年首届全国低碳日以来,通过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展览,召开低碳论坛、建立低碳产业联盟,播放公益广告、组织低碳院士专家中国行、低碳进校园、进园区和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社区和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力。如镇江举办的国际低碳大会,深圳举办国际低碳城论坛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影视大会。
解振华表示,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的气候变化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截止到2017年底,中国碳强度已经下降了46%,提前3年实现了40%-45%的上限目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3.8%,预计2020年完成15%的目标。森林蓄积量已经增加了21亿立方米,也超额完成了2020年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为实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争取提前完成,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解振华在发言中谈到,国际上有一些媒体质疑中国“是否还是发展中国家”,认为中国“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实现绝对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是因为还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解振华表示,中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是8800美元,仅为全球人均GDP80%的水平,在全世界排在70多名,还未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还有3000万至7000万贫困人口。在当前经济不确定性增多的情况下,中国仍面临着严峻的既要发展经济又要消除贫困,还要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创造就业机会等等非常大的挑战。中国要实现NDC(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能够实现。
解振华表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对发达国家的要求是率先大幅度减排,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实现相对减排。在资金问题上,基于历史责任、当前发展水平能力,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是义务。2015年中美元首就气候变化发布的联合声明更加明确,敦促发达国家出钱,鼓励发展中国家自愿出钱,欢迎其他私营机构出钱。这些都是十分清楚的。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最近25年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力行节能,累积节能量占全球节能量50%以上;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达6.5亿千瓦,占全球的2.8%,淘汰关停火电机组1.7亿千瓦,相当于欧洲一个大国装机总量的两倍;三是解决交通领域排放问题,中国快速发展地铁、高铁等公共交通,特别是电动汽车的发展,中国电动汽车总拥有量占世界拥有量的50%;四是增加森林碳汇,中国的人工造林面积是世界上最大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有应该采取的措施都已经做了,而且应该说做得非常好,在全球减排总量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解振华表示,中国减排取得的进展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实现这些减排目标的同时,GDP保持较快速度增长,能耗、物耗、碳强度下降基本超额完成任务,这些数据描绘出来的趋向和轨迹显示出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指出,中国的低碳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抓住气候变化的大方向。2016年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给气候变化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并没有改变整个气候变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宣传引导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气候变化的事业中业来,把低碳发展的理念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二,拓展公众参与的机制设计。提升公众对于气候变化工作的知情权,及时向社会公布气候变化的工作的最新进展,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推动决策过程的信息公开,对于涉及环境和气候变化和立法、政策制定等工作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使国家决策充分反映公众设想。
第三,将意识转换为实际行动。知易行难,我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建立低碳社会,通过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减少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攫取,倡导低碳消费。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它国家和组织在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领域的合作,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形式,构建国际化的气候传播网络,吸收国际先进的传播理念,创新公众参与的形式。
解振华表示,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中国、法国、联合国共同举行了有关活动与重申落实《巴黎协定》的坚定承诺,发出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信号。
解振华表示,众人拾柴火焰高,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更需要加强气候传播工作,推动国内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气候变化工作中来,不断稳固和扩大朋友圈,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做出更大贡献。(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